一个人300块钱一个2块块钱不到属于非法集资吗?

时间:2023-11-20 作者:杭州律师团队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就构成非法集资:第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依法批准;第二,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并且途径多样;第三,向公众承诺会在将来的一定期限内,用货币等形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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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其中有三点需要注意:
1、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筹集资金;
2、发行方式是其他债权凭证(骗取受害人的方式);
3、回报往往都是高息或者其他。
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请刑事律师王/.学/.强/*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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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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