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遗嘱是否需要证人,法律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3-10-02 作者:杭州律师团队

遗产继承中没有必要公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且该遗嘱需要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继承人死亡等条件,即可生效,但当事人约定公证生效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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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有这些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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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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