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法院传票不签收,具体如何操作

时间:2023-09-29 作者:杭州律师团队

法院的传票不签收,可以进行留置送达。具体过程为送达传票的人邀请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人,并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将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进行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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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院传票不接收,法院会请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把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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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院的传票不签收,可以进行留置送达。具体过程为送达传票的人邀请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人,并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将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进行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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