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能让别人公证吗,具体应该如何规定

时间:2023-09-17 作者:杭州律师团队

遗嘱公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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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由立遗嘱人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受理,然后公证处进行审查;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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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不可以让别人去公证。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手续,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当事人要为遗嘱办理公证手续的,只能由自己亲自去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办理。遗嘱公证手续由他人代理办理的,公证处可以对其公证申请依法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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